第77章_执魔_早早读书网

第46章执魔

小清欢 一蓑烟鱼2号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龙烈血垂手肃立在一旁,看着父亲的手轻轻的摩挲着母亲的墓碑,父亲的动作很温柔,很温柔。母亲的墓碑上,是两列苍劲的字体“爱妻龙氏雪娇之墓―夫龙悍泣立”,别人可能不明白,但龙烈血却明白,那两列字体,是父亲用手指在青石上一笔一笔的“写”下来的,那字体中间沉淀的暗红色的东西,不是油漆,而是鲜血,每年清明或是母亲忌日的时候,那墓碑上的字体的颜色就会再次的鲜艳起来。自己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资格这样做,按照父亲的说法,想要让自己的鲜血能够有资格沾染于祖先的墓碑之上,那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年满十八岁,二是个人的能力获得家族中家长的认同,而现在,准确的说,自己还未满十八岁,虽然父亲已经认同了自己的能力,但现在,自己还不够资格这样做。

因为金色魔兽的血肉已经腐朽,可金色的鳞甲依然灿灿生辉,如同黄金浇筑,若是它存在于上古的话这金色鳞甲早就已经化为飞灰了,能够完好的保存到如今,时间绝不过五年!

“对啊,还有一场赌斗。”洪武眼睛亮,终于不用打合金墙壁了,揍人可比揍合金墙壁舒服多了。

执魔  王乐对于黄胖子和郑歌的门中师长信任有限。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下次?”刘朝叫道,“你当我们是要饭的啊!”

听着船老大的话,瘦猴他们在嬉闹,而龙烈血却想到了许多:这大概是zh国人的一个特点吧,举凡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甚至大泉出处,总会有这么一些传说,这些传说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会和龙沾上点什么关系,即使没有龙,那么也会有那么一些龙子龙孙蛟怪鳌精之类的东西出来扑腾一下。zh国人都以龙的子孙自居,这种情感,很多外国人都理解不了,这也难怪,同样是龙,在zh国,那是可以翻天覆地无所不能的圣物,象征着威严,力量,权力与不可触摸的尊严,而在国外,那只是一些长着翅膀会喷火的蜥蜴而已,白白辱没了“龙”这个字眼,它的力量与尊严,大多数情况下是用来增添传说中屠龙勇士的光辉。这是东西方不同民族之间演绎了数千年之后的文化差异。zh国人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善,所以中国人都是先敬神,后敬己。西方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恶,所以他们都是先敬己,后敬神。前者,在人们“敬己”的时候,原本那高高举起的“神性”便淹没在世俗的洪流当中,再也找不到。后者,却在汹涌的世俗之中寻找出被淹没的“神性”,然后把它高高举起。zh国的儒家和道家,一个入世,一个出世,zh国人崇拜龙,儒家于是把皇帝尊为“天子”,名日:真龙,俨然以“龙”在世间的代言人自居,用国人对龙的崇拜来巩固帝权,践踏万民。zh国人崇拜龙,于是道家把龙屈尊为小神,以显大神之位,用国人对龙的崇拜在这里巩固神权,漠视苍生。在由龙的权威所巩固的帝权与神权之间,国人却没有享受到他们所崇拜的龙的威严,力量,权力与尊严,反而,他们崇拜的东西却离他们越来越远,自汉至唐,以儒道两家之言为主体的汉族华夏文明逐渐衰落,先有五胡乱华的百年之祸,后有大唐千年未见之盛世毁于旦夕之间的乱变,这是历史为华夏子孙敲响的一记警钟――“神性”的泯灭伴随着的通常是“奴性”的产生与信仰的沦丧。至宋,靖康之变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华夏文明由盛转衰的一个转折点。至明,又有土木堡之变,宋明两朝都可以算得上是当时世界上的大帝国,可两代皆为当时的外族所灭,就连皇帝都被外族掳了去,即使放眼世界历史,这样的事也很罕见,用龙作图腾的华夏文明已经不可逆转的在走着下坡路。至清,同属于冷兵器之间的对决,起于关外白山黑水间的女真人,硬是凭借着八旗之力将无论是资源、土地、人口都是其十倍以上的一个庞大帝国征服,这说明了什么?……而在欧洲,同样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战争,同样经历过外族的入侵,王朝的更替,还有那上千年中世纪的漫漫时光,也同样是在神权与及王权的双重压迫下,那些惯于先敬己,后敬神的人一样在黑暗中酝酿着启蒙运动与文艺复兴的曙光,那是一股可以将整个欧洲大6的齿轮快推动运转起来的巨大力量。

执魔  毕竟他这次深入吸血鬼控制的地域,最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巩固自己在战功排行榜上首名位置。

执魔一片哀鸿,面对堪比武宗境高阶的魔物,即便是久经训练的战士也一样只能沦落为食物,实力差距太大了。

  一炼洗脉伐髓……

  就这样,当王乐从垃圾处理厂回到半山别墅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的边上。

“杀!”一声大喝,刘虎自大树下跳了下来,手中板斧抡动,以力劈华山之势扑向金鳞水蟒,冷光闪烁的战斧气势惊人,搅动起呜呜的风声,吓得金鳞水蟒慌乱的扭动身子,想要躲开。

“拦住他们,不能让他们毁掉激光炮。”董毅大吼,自己也扑了出去。

这部片子龙烈血看得很投入,投入得连坐在他旁边的顾天扬和葛明都感觉到了。

这么贵重的东西,刘虎不打算卖掉了。

剑光太快了,根本来不及躲避,一个武师境高手就在顷刻就被割断了喉咙,不甘的死去。

在小沟村正热闹的时候,其他地方,几乎那天车队所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人在讨论着王利直,讨论着小沟村,讨论着那由两辆凯迪拉克领头的,由一队拖拉机做尾巴的奇怪车队,整个县城的人,差不多有8o%的人都声称自己亲眼看到过那个车队,那车队打头的车是如何威风,整个车队是多么气派,最后那一排拖拉机又是多么有“乡土气息”。≥

这片区域不时有兽将出没,也有一些九级兽兵出没,的确有不少人会来这里碰运气,如果运气好,能猎杀一头弱点的九级兽兵的话,比他们在外围猎杀几头八级兽兵可能还要值钱。

“噗嗤!”

  要知道在这之前,无论是任何机关或者阵法,例如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都没能逃过破妄法眼异能的破解。

飞刀贯穿了天宇,留下一道道痕迹,那度似乎快的不可思议,令时空都静止了。

执魔“第三,在我这里,我对大家一视同仁。一视同仁知道是什么意思吗?你们是大学生,不会不知道。不知道的我给你解释一下,不论在军营外面你爸你妈当什么官,做什么长,或你家有多少万,你爸你妈是什么大老板,来到我这里,你就得听我的,我说黑的那就是黑的,我说白的那就是白的,我不会给你什么优待,我也不喜欢别人和我争辩,而且我最讨厌有人占着父母的威风在外面显摆,我告诉你,你在我眼里狗屎都不是,我这个人没有什么背景,我爹我妈都是农民,我从小就在农村里长大,我之所以能有今天,穿着这身‘一毛二’的军装在你们面前教训你们,那都是我一滴血一滴汗换来的,你要是有本事,那就叫你爹把我的肩章给抹了,否则,你就在我面前老实一点,告诉你,比你刺儿十倍的兵我都带过,别以为自己是大学生就觉得了不起,别人都该让着你,要是谁有这种想法,那么我现在就劝他,做好挨打得准备!”

  “王哥,现在咱们去哪儿?”22ff.com

  这时就见王乐笑着摇头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小弟绝对没有借机狠狠宰一刀的意思,到时候给的好处意思到了就行。”执魔

  想到这里后,隐身的王乐也就没继续留下来的兴趣,毕竟要等到明天月圆之夜的时候,才能随着那位长老吸血鬼进入湖底下的那处遗址空间里面。

执魔  就在众人冷汗淋漓的时候,王乐突然开口说道。

小店的气氛一时有点紧张,在厨房小门那里的那个“老板娘”此刻正要出来相劝,一只手放在了她的肩膀上,把她按住了,老板娘回头……

  当车子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候,坐在后面的王乐突然开口问道:“港岛的垃圾处理厂在什么地方,带我过去。”

  司机小弟不知道王哥为什么来垃圾处理厂,而且也没看到他进去,更没看到他怎么出来。

  王乐头都没抬,喝完奶茶吃鱿鱼,然后说道:“回去。”

一年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他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往往一个不经意的念头就可以让你的生活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现在正趴在树上的龙烈血也想不到,仅仅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心,在将来,却不知道有多少人的命运会因为龙烈血此时的好奇心而改变。

“叶先生。”洪武想了想,便问叶鸣之,“您觉得我应该去哪里?东南市,还是荆州市?”

127个战功积分(三)。。。。通过破妄法眼依然看不到这巨大空间的四面尽头后,隐身的王乐不由得在心中喃喃道:“好大,真他妈大到没边了。”

“我就不信,难道偌大一片宫阙,除了那些宫殿里就真的没有一件宝物了?”

狼是凶残的,为了杀死敌人它们可以不择手段,对自己的同伴下手也不会有半点的犹豫,几只魔狼同时扑来,利爪翻飞,顷刻间就将洪武手中的那头肉盾魔狼给撕成了碎片。

洪武不小心踩在一根干枯的树枝上,出轻微的声响,大树下趴着的独角魔鬃头颅一下子抬起,一对耳朵高高的竖着,血红的眸子更是在周围扫视个不停,它终于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

执魔洪武连点头,早在进入武馆的时候方瑜就曾说过,武馆中的很多东西都是需要花钱购买的,至于钱,大可以去猎杀魔兽挣。

  客厅里,穆熙永等人感觉到闷湿的空气中,有寒风扫过,身上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怎么都消不掉,仿佛已经看到眼前的这位爷站在尸山之巅俯视着他们。执魔

“我猜隋叔叔不喜欢坐飞机的原因大概是不想把自己的命运放在别人的手上甚或是一只昏了头的鸟身上吧!”执魔

“你是新来的吧?”那工作人员看了洪武一眼,不耐烦的解释道:“赌斗就是两个同境界的武者各自缴纳一定的金钱作为赌金,由武馆来安排擂台比武,比武胜的一方就可以得到全部赌金的百分之九十,而输的一方则输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赌金。”

“馆主,沈老。”洪武弯腰行礼。

少年自然就是洪武,他来到北涵区已经有几天了。

与楚震东的办公室相反,何强的办公室装修得很豪华。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表扬一下你们村的村主任刘祝贵同志,刘祝贵同志在这件事情上的立场是坚定的,是与一个扎根在基层的干部形象相吻合的(音:滴),这次,在乡里开会也是刘祝贵同志帮你们说情,乡里考虑到刘祝贵同志的意见,经研究以后才没有追究你们这件事情带头人的责任。”乡长似乎在底下的面孔当中看到有人在笑,无声的冷笑。

洪武循声望去,不由的一喜,在庞大魔兽不远处,一柄折断的大铁剑倒插在地上,剑柄还在,但剑身却只剩下了一半,另外一半已经洞穿了魔兽的头颅,陷入了它的血肉中。

  黄胖子和郑歌都笑着点头应是,然后也没有再废话,转身就先后出了住处帐篷消失在王乐的视线当中。

现在,这些水泥柱则成了他检验自身修为的对象。

摔倒以后,弄得一身狼狈的何强在大家的哄笑声中跑回了他停在外面的丰田车内,剩下的那篇言稿他都没有心思坐在台上再念下去了。

“……尽可能多的带点吃的东西,吃的东西以含蛋白质多为标准,现在你可能觉得吃肉的时候会腻味,但是只要到军营一周,我保证你看到一只老鼠都巴不得把它红烧了,这是血泪经验啊!个人建议多带火腿肠,火腿肠有以下几个优点,方便携带,容易隐藏(如果不能藏好,你带再多的东西都是白搭!)吃起来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关键的关键是火腿肠是同类物品中在同样体积内蛋白质含量最高的,(简单的包装,没有骨头),这样,你就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携带更多。如果你运气好,在适当的时候,几根火腿肠就可以换到mm对你的青睐,别不信,这样的事,真的生过,而且不止一例。(我本人就十分后悔当初没有听朋友劝告多带点火腿肠,要不然,小薇……唉,往事不堪回啊!结果我现在还是单身。)mm也一样,如果你看到中意的gg,不妨在军训的时候送他火腿肠,要知道,男人的胃离男人的心最近……”

再见了,高中。

执魔  “姐夫,为什么?”穆熙虎壮着胆子问道。

  当然,王乐不排除有试炼队成员在他离开后跟着就出来了,同样是主动出击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

  顿了顿,王乐拍了拍穆熙妍的玉手,幽幽的继续道:“而我,只能通过杀人,目前来说,也只有杀人,并且要做到极致,让和我作对,想要与我王乐作对的人们感觉到恐惧绝望,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懦弱的,可以任由别人来揉捏。”执魔

自从那天龙烈血帮那个男人抬过木架以后,随后的这几天早上,因为龙烈血的作息时间很规律,那个男人开店的时间也很准时,很凑巧的,每次龙烈血锻炼完身体重新回到宿舍的时候,那个男人的报刊亭也刚刚开张,就像第一天一样,龙烈血帮他把那个沉重的木架抬出了,那个男人也总在憨厚的笑容中递给龙烈血一份报纸,不要钱的。而今天,因为事情耽搁了,龙烈血没有按往常的时间回到宿舍,但那个男人的笑容,依旧半点没有改变,在看到龙烈血回来的时候,他仍然把一份龙烈血平时看的报纸放在了龙烈血的手上,没收一分钱。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章节有误,我要:报错
play
next
close
X